江苏修订鼓励政策 激活外企“总部经济” |
时间:2021-02-19 08:45:39 点击: 次 |
人民日报报道 总部经济,处于产业“金字塔”塔尖,代表着一个区域在全球价值链体系中的地位。近日新修订的《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的意见》正式发布。江苏正抢抓国家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机遇,积极参与全球产业格局调整,提高全省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 前不久,江苏刚刚公布了新一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名单,扎根苏州17年的艾杰旭榜上有名。从最初只能生产普通平板玻璃,到如今拥有全球领先的车载柔性3d显示玻璃产业链,艾杰旭感受到了江苏对高水平外资企业的满满诚意。 艾杰旭汽车玻璃(苏州)有限公司高级副总经理瞿建华说:“地区总部的设立给予了600万的启动资金,另外园区政府会每年对我们苏州公司的税收部分给予很大的优惠。相信通过这样的一个总部的认定,我们公司在中国的市场开拓的能力会越来越强。” 像艾杰旭这样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或功能性机构,目前江苏已分11批次累计认定了295家。菲尼克斯、强生、阿斯利康……一大批外资企业在江苏落地生根、开枝散叶。江苏外资总部经济初步形成了管理型总部、投资性总部、研发中心、物流中心等多样化共享管理服务机构集聚发展的良好局面。结合外资发展新形势新要求,日前江苏再次修订《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的意见》。新版《意见》共计6章22条内容,对认定标准、便利化措施等内容进行修订和完善。 例如,在降低功能性机构母公司资产总额要求方面,对服务业领域企业降低门槛,标准由“不低于2亿美元”调整为“不低于1亿美元”。在扩大功能性机构申报主体范围方面,由“独立法人企业”拓展为“独立或非独立法人”,进一步便利外资企业申报程序。新版《意见》还扩大了奖励资金使用范围,明确企业所获开办补助的20%可用于人才引进或奖励;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可将增资扩能奖励资金的40%用于高管或技术人员奖励,不仅留下总部,还要集聚人才。 江苏省商务厅外资处四级调研员孙光耀说:“江苏的利用外资结构里面,制造业的比重在全国是最高的。对于服务业的企业,我们江苏要加大招引力度。我们也设立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项目的培育库。通过一定的培育,使跨国公司将他的区域性总部和功能性机构落在我们省里面也能更多的享受到政策的扶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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